防火 卷帘 门面积计算需遵循《防火卷帘、防火门、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GB 50877-2014),结合门体结构(单帘、双帘)、安装形式及附加部件(导轨、包厢)综合核算,核心是 “按实际展开面积计算”,避免因计算偏差导致材料浪费或消防验收不通过。
一、单帘防火 卷帘 门基础计算与附加项处理
单帘式是最常见类型,面积计算以 “门洞实际尺寸” 为基础,公式为:面积 = 洞口宽度 ×(洞口高度 + 附加高度)。其中,洞口宽度、高度按建筑预留门洞的净尺寸(即墙体内侧之间的距离)取值,若门洞两侧有立柱,需扣除立柱宽度后计算实际开启宽度。附加高度是关键易忽略项,需包含三部分:一是导轨高度,通常为 150-300mm(需延伸至门洞上方梁体或楼板内,确保密封);二是包厢高度(若有),即卷帘收起后容纳帘面的箱体高度,一般为 400-600mm,需根据帘面厚度和卷轴尺寸确定;三是底部封板高度,若门体底部需加装防火封板(如与地面密封),需计入封板高度(通常 50-100mm)。例如:洞口净宽 3m、净高 2.5m,导轨高 200mm、包厢高 500mm,则面积 = 3×(2.5+0.2+0.5)=9.6㎡。
二、双帘防火 卷帘 门分帘计算与衔接处理
双帘式(含双轨双帘、无机复合双帘)因两帘之间有衔接缝隙,需分帘计算后求和,公式为:总面积 = 第一帘面积 + 第二帘面积。每帘的宽度按 “门洞总宽的 1/2 + 衔接重叠宽度” 计算(重叠宽度通常为 100-200mm,防止两帘之间漏火),高度计算与单帘一致(含附加高度)。例如:门洞净宽 4m、净高 3m,衔接重叠 200mm,导轨高 250mm、无包厢,则单帘宽度 =(4/2)+0.2=2.2m,单帘面积 = 2.2×(3+0.25)=7.15㎡,总面积 = 7.15×2=14.3㎡。需注意:双帘的附加高度(导轨、包厢)需分别计入对应帘体,若共用一个包厢,需按两帘总宽度核算包厢面积,避免重复或遗漏。
特殊类型:侧向、垂直卷等计算调整
侧向卷帘门和垂直卷帘门,面积计算需按 “帘面实际展开的投影面积” 核算。侧向卷帘门需测量帘面展开后的总长度和宽度,公式为:面积 = 展开长度 × 门洞高度;垂直折叠卷帘门则按 “门洞宽 × 门洞高 + 折叠部分展开面积” 计算,折叠部分面积需根据折叠层数和每层宽度确定。此外,带防火电机、控制箱的卷帘门,电机和控制箱本身不计入面积,但为电机预留的检修口、防护栏等,若与帘体结构一体化,需按实际占用面积计入。
计算注意事项:避免常见误区
一是忌按 “门洞净尺寸直接相乘”,必须加入导轨、包厢等附加高度,否则会导致帘面长度不足,无法完全覆盖门洞;二是双帘衔接重叠部分需单独计入,若忽略重叠宽度,会导致帘面覆盖不全,存在消防隐患;三是需区分 “防火卷帘面积” 与 “安装面积”,安装面积含帘体、导轨、包厢、电机等全套组件的占地面积,而消防验收时主要核查 “帘面有效防火面积”(即覆盖门洞的实际面积),两者不可混淆。建议计算前与厂家沟通,提供门洞尺寸、安装形式等参数,由厂家出具详细计算清单,确保符合规范要求。